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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污泥处置中心项目

咸宁项目.png


该项目是湖北省咸宁市污泥处置PPP项目,由咸宁市政府授权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湖北咸宁首大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首大公司”)签订PPP协议,由咸宁首大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咸宁首大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登记核准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绿山村,服务范围涵盖咸宁市城区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市政污泥。

项目总规模 200 吨/日,其中一期已建成并运营的规模为处理污泥100吨/日,项目一期总投资3800万元,占地23.06亩。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一年)。技术工艺采取国内技术成熟的“高干脱水+焚烧”的方式将污泥的含水率降至50%以下后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焚烧处置。实现了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彻底解决了因污泥处置不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

    项目于2016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2月经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进入试运营,2018年11月1日进入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