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大荣获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近日,内蒙古首大凭借多年来脚踏实地笃行不怠的经营态度和诚信理念,被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诚信示范企业”称号,以自身实力为行业树立了榜样和标杆。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深入挖掘自治区各行业、领域的诚信典型,内蒙古首大通过自主申报,经各相关部门层层遴选并通过评审,荣获此项荣誉称号。该荣誉在之后各级政府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将获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在实施财政性项目资金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也将纳入优先考虑范围。
内蒙古首大一直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效益为先,全员为要的经营理念。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态势平稳,为项目所在地环境治理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各项工作也均得到业主单位和地方政府的一致好评。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此项荣誉的获得,表明了内蒙古首大在提升社会诚信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此项荣誉的获得是对内蒙首大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经营的有力鞭策。